获刑三年又重判无罪后 藏格矿业实控人肖永明再涉刑事案件被监视居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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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財經4月16日訊4月16日,藏格礦業(000408.SZ)發佈公告顯示,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司實控人肖永明家屬的通知,肖永明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自貢市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。
公告顯示,肖永明目前未擔任公司的董事、監事或管理人員職務,上述事項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;亦不會導致公司股權權屬產生重大不確定性,亦不會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。目前公司日常經營運作正常,各項工作有序開展。
2023年報顯示,肖永明爲藏格礦業實控人,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.85%股權。此外,肖永明持有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90%的股權,持有四川省永鴻實業有限公司61.33%的股權,肖永明與上述兩家公司爲一致行動關係。上述兩家公司分別持有藏格礦業22.88%和4.56%的股權。
據證券時報報道,肖永明身上有很多的光環,“鉀王”“青海首富”的稱呼被外界熟知。據悉,藏格礦業從青海察爾汗鹽湖起步,隨後進軍西藏銅礦、鹽湖,目前爲第二大氯化鉀生產企業,於2016年借殼金源谷完成上市。肖永明的身家也隨之暴增,當年胡潤百富榜肖永明家族以265億元位列第64位,成爲青海省首富。
值得關注的是,肖永明曾任藏格礦業董事長一職,到2019年8月,肖永明任期滿離任。2019年9月,藏格礦業、實控人肖永明等相關人員被深交所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。同年12月,青海證監局對肖永明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,同時對其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的罰款。
2021年2月,藏格礦業發佈《關於公司實控人被批准逮捕的公告》顯示,2021年2月25日晚間,公司收到肖永明家屬提供的青海省廳出具的《逮捕通知書》,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批准,肖永明已於2021年2月25日因涉嫌非法採礦罪被執行逮捕。
2022年7月,藏格礦業發佈《關於實控人涉及案件審理結果的公告》顯示,公司於近日收到實控人肖永明提供的《刑事判決書》,被告人肖永明犯非法採礦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,並處罰金二百萬元。
上述案件重審後,藏格礦業於2023年8月發佈公告稱,公司於近日收到實控人肖永明提供的《刑事判決書》,獲悉其所涉案件已依法重新審理,判決被告人肖永明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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